新抚首页
今天是:2024年3月29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说不!全省已有158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浏览:3443次'时间:2018年9月12日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黑除恶成效最深切的感受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那么,在扫黑除恶方面我省都做了哪些事?

“丹东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惩恶扬善,凤城市通远堡受害百姓衷心感谢。”8月28日,凤城市50余名群众手捧锦旗和感谢信,自发来到丹东市公安局大楼前,表达感激之情。

  长期以来,凤城市以袁某、卢某为首的两个涉恶团伙横行乡里、作恶多端,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如今,他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绳之以法,对当地百姓来说无异于天大的喜讯。

一、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按照中央确定重点打击惩治的10类黑恶势力,我省结合实际,把侵蚀农村基层政权、垄断行业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扶贫脱贫、破坏营商环境等涉黑涉恶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力求打深打透打彻底。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则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切实排除干扰和阻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为此,我省在宣传发动群众上狠下功夫。

  为不断扩大扫黑除恶声势和影响,在全省迅速掀起扫黑除恶的热潮,省市各主要媒体围绕阐释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具体要求、政法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果断行动和重大战果进行报道,充分反映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和人民群众的正面评价。

二、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重案重奖

  省、市、县三级建立各类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平台,全天候受理群众举报线索,目前省扫黑办已向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及有关地市先后移交问题线索300余条。完善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的保护措施,着力打消人民群众的畏惧恐慌心理。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对举报有功的市民实行一案一奖、重案重奖。各地积极运用网格化和综治信息化建设成果,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工作。

在大连市普兰店区沙包社区,社区干部、村民组长登门入户发放宣传单,最大限度地做到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鞍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大篷车”开进村屯,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主办单位:抚顺市新抚区政府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52862190,52862058   单位地址: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街3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4020005 ICP备案:   技术支持:经纬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