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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落实补贴政策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浏览:7803次'时间:2019年9月23日

人民网沈阳9月4日电 (王斯文)对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对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给予补贴……

近日,辽宁下发《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方案提出,2019年至2021年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22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方案》提出,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培训补贴,对于企业出资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补贴按上述标准直补企业。

同时,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为主体,重点组织开展数据分析、软件编程等领域的专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开展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采取项目制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按实际参加培训天数给予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技工教育,对接受技工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按政策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补助。对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此外,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创新工作室,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推进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

《方案》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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