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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统计局召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文件精神”暨统计法治培训工作会议
浏览:10893次'时间:2019年8月6日

新抚区统计局召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文件精神”暨统计法治培训工作会议

 

为确保《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文件落到实处,区统计局于8月2日举办全局统计人员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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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全体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统计执法权威性,刘博副局长传达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领学《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传达部署了2019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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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平副局长传达辽宁省统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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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红局长传达《中共新抚区委关于成立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委【2019】16号文件,并就此次法治培训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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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红局长强调:今天我局第一时间组织这次专题学习,一是要大家高度重视国家关于统计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统计执法利剑作用;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国家方法制度要求,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三是要树立法治意识,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各项要求;四是要将统计数据真实性放在第一位,做到不重不漏,应统尽统,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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