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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中小学校食堂建立家长监督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浏览:21691次'时间:2019年6月1日

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号建议的答复

 

曲胜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校食堂建立家长监督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新抚教育的关注,收到您的提案以后,教育局领导非常重视,并就此建议做充分的调研。

新抚区现有中小学校20所,学校食堂11所,无能力办食堂的学校均采取了配餐制。目前全市有三家具有送餐资质的公司,我区选择送餐的学校根据学校实际,经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考察自主从三家送餐公司中选择,确定后签订送餐合同,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到送餐公司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专业检查,我区保健所定期对三家送餐公司进行卫生监督。我们在春季、秋季开学都保证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专业指导。每学期召开一次食堂管理员经验交流会,传达新要求,解读新法规,学习好做法。学校食堂经营许可及操作由新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送餐公司由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教育局负责卫生监督。我区无对外承包食堂。

关于学生每天交伙食费8至10元不等的情况也进行了了解收费标准不一年级、饭菜标准有关,根据不同的年级收费610元的都有,收费标准不在教育局管理范围内。现在学生家庭的生活水平不一,生活习惯不一,偏食挑食比较普遍,众口难调,确实存在个别浪费现象。这种现象还需要学校和家长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共同肩负起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注重均衡营养的重任。

在校的教职员工、后勤人员并没有像您描述的每天只是象征性的交一元钱吃顿饭的情况。学校不是盈利性质的企业,教职员工的餐费,也并没有由学生上交的餐费分摊。学生收取的餐费用于学生餐的材料费、调料费、燃气费、人工费、设备维护和更新都不够,更谈不上用于教师费用和盈利,学校食堂运营的部分资金有时还需从学校办公经费中补给支出。

针对本次您提出的建议,保健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在学期初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食堂进行了督查指导。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各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让家长参与学校食堂管理中,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加强教育,注重营养健康,均衡膳食,学校要定期收集家长的建议,积极合理化建议用于学校食堂管理中。逐步完善教育局、学校、学生家长等各方面对学生用餐的监督机制,努力保障学生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愉快的完成学业。

整改措施:

1.学校要注重食堂专业人员的培养,通过自学、网络学习、有能力的参加专业培训等,力争培养出一名营养师,更好的设计健康营养的午餐。

2.学校每周要制定出均衡营养的健康菜谱,告知家长,每周的菜谱也可由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共同完成,力争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60%以上。

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教育事业,监督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使我区学校食堂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新抚区教育教学工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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