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首页
今天是:2024年3月29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招聘“一村一辅警”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浏览:15430次'时间:2019年10月31日

关于招聘“一村一辅警”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新抚区政府同意,新抚公安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乡镇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村一辅警”10名。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16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有五项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遵规守纪观念,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

4、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从安排;

5、全部为男性,户籍地限于千金乡、南花园、刘山地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必须在工作地本村或者相邻村,18至40周岁之间1979年10月31日至2001年10月31日,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

6、同等条件下,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考虑,笔试成绩加5分

(二)不予聘用的情形

1、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严重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千金乡派出所(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政府院内),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联系电话:54100110,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伍军人需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资格审查:新抚公安局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进行联络,因所留联系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反应能力等相关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重点考核综合能力测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4′25″;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为13″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比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体检标准,出现不合格者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5政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政策和拟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6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管理使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凡依照规定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1年为一个聘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2、凡聘用者,必须服从新抚公安分局的岗位职责安排,严格遵守本局有关辅警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

                               

                                                     新抚公安分局

2019年1031

 


 

主办单位:抚顺市新抚区政府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52862190,52862058   单位地址: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街3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4020005 ICP备案:   技术支持:经纬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