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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年新抚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查处违法案件处罚公示表
浏览:13078次'时间:2020年9月18日

序号

被监督单位名称

检查情况

发现问题

处理结果

备注

1

彭瑜(汇美SPA养生会所)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一、责令停止医疗美容活动;

二、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2

何乃淼(牙科门诊)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

一、责令其停止口腔科诊疗活动;

二、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3

唐德诚(德诚门诊)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中医针灸、西医内科输液活动。

一、责令停止诊疗活动;

二、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4

抚顺市延年洗浴中心

未设立卫生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警告行政处罚


5

抚顺市新抚区丽颜美容院

发现一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警告行政处罚


6

抚顺市新抚多伦道歌厅

发现一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警告行政处罚


7

抚顺市新抚妍延歌楼

发现一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警告行政处罚


8

抚顺市新抚区丽康美容院

发现一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警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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