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关于提请戴平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文件号:新政发〔2025〕7号 成文日期:2025-10-31 13:26:00
![]() 新政发〔2025〕7号
关于提请戴平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新抚区人民政府区长孟庆光同志提名,提请任命: 戴 平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蕊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民政局局长; 程 旭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商务局局长。 提请免去: 程 旭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王力笪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李 旭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戴 平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附件:1.干部任免呈报表—戴 平; 2.干部任免呈报表—张 蕊; 3.干部任免呈报表—程 旭; 4.干部任免呈报表—王力笪; 5.干部任免呈报表—李 旭。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