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配合常务副区长开展信访工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分管新抚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联系国家安全等部门。
刘 祝,男,汉族,1970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东公园派出所警长;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城管执法大队教导员;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税侦大队大队长;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福民派出所所长、主任科员;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站前派出所所长、主任科员;抚顺市公安局维护社会稳定支队副支队长;抚顺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副支队长、一级警长;抚顺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抚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科科长、四级高级警长;抚顺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抚顺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公安分局党组书记、三级高级警长;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公安分局党组书记、二级高级警长;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公安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高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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