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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51次'时间:2026年1月19日
新抚区财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条例》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全面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为优化政务服务、强化监督管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筑牢基础。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25年度,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及财政领域主动公开目录要求,围绕财政预决算、“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重点领域,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财政局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发布时效要求,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准确发布。对既有政府信息实行常态化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审查更新,保障信息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同时对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规程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审核等各环节责任主体与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全程有章可循、责任到人、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财政局依托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财政信息,加强网站内容保障和日常监测,动态更新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链接有效,方便群众实时获取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2025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对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对照群众对财政信息公开的期盼需求,仍存在短板弱项:一是对《条例》等政策文件的学习领会不够透彻,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开渠道未充分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发布的规范化机制仍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的流程衔接不够顺畅,公开质量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靶向发力补短板、提质增效促提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将公开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更新全流程管理,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更好地服务群众、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新抚区财政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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