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1517次'时间:2023年1月11日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2022年,我局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分管副局长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性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也将政务公开作为规范工作行为,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的一个有力抓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服务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人员,日常业务繁忙,无法及时按要求更新政府信息,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下步整改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下辖村社各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向群众宣传街道的一些政策,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