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统计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6387次'时间:2021年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为落实好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简要报告。 一、 总体公开情况 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一把手”工程,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落实责任,明确要求。 1、强化了信息公开责任机制。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到各室,明确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该室的信息工作督促人,统计局有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支持、与市统计局密切配合,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了具有统计特色的信息要点定期通报制——定期发布经省、市统计部门确定的统计月报、季报、年报数据。对于不涉密需公开信息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实行流转痕迹管理,确保工作查实有据。 2、强化了业务培训。针对新形势对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区组织开展的信息公开培训,认真学习消化吸收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区统计系统工作业务培训和单位内部信息公文及保密工作培训等,将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作为培训重点,加强市区互动,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3、强化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结合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坚持“一事一审”的规范要求,对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实行严格审核。并严格遵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基本要求,对涉密信息实行严格管理。通过严格的保密审查,在积极主动公开统计信息的同时,做到了严守国家秘密。 在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中,更好的发挥了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大众的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意识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加强,三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深度还不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新抚区统计局将按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署,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经济指标数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有效引导,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扎实推进统计政府信息公开。 1.及时发布统计数据,有效开展数据解读。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逐步增加发布反映经济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等指标数据,更加全面反映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特点,为准确把握经济形势提供丰富的数据信息。 2.持续开展统计法宣传。利用好网络媒介平台,打造“智慧统计”,及时解读经济指标运行情况,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三)整改措施 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相关信息动态,增加信息来源,加大公示力度,丰富公示内容。 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强化服务理念。 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加强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的技能培训,以便捷的手段和灵活的方法为群众服务,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