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15023次'时间:2020年2月10日

2019年,新抚区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力的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结合实际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落实情况

新抚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抚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抚政办公开〔2019〕9号文件精神,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了《新抚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培训,并加强考核、常抓不懈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部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9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1条,其他信息486条。

2.政府信息公开类别。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类别: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策解读、机构设置和职能、行政许可和处罚、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扶贫、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为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2019年,我区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公共资源、社会公益、污染防治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信息537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区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职、申请渠道畅通,设立了A、B岗,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登记、备案、归档台帐健全。对申请人所需信息,采取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答复书中明示救济渠道和能够区分文书的编号。

2019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严格按照申请“流程办理”,予以明确答复,答复率100%。

2019年,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7件。其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内2件,均已受理,维持结果。剩余5件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内,我区未受理,并向提请人出具未受理告知书。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区积极开展公文属性认定制度建设,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明确标注了“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作出了明确标注。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查,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外传。

(五)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工作。一是集约化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区政府门户网站已申请纳入市集约化平台运行。二是开设整合:按照市政府“一个县区一个网站”的要求进行整合,确保全区只有一个网站。三是功能实现:推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8890”等系统应用前端入口向政府门户网站整合,逐步实现平台间的统一身份认证,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网上服务。

2.政务新媒体工作。一是矩阵建设:以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新媒体为龙头,实现整体联动、集体发声。二是功能实现:发挥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工作。

3.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坚持每月自查,确保在内容建设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及时更新,国徽使用规范,不存在空白栏目、错误链接、问题地图等情况。

(六)监督保障

1.加强领导和保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在政府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强经费保障。

2.加强考核监督。区政府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开展政务公开专项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及时、规范。

3.抓好《条例》落实。515日,全区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并组织深入学习《条例》,准确掌握新条例规定,依法开展工作。

4.做好日常工作。落实今年工作安排的同时,做好往年工作的延续,尤其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的衔接。创新公开工作,提升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1

51

26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

+183

240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4

+347

30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725

0

行政强制

0

+7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

7016.4708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仍需增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重点领域信息涉及面广、涵盖事项多,公开事项、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需进一步规范;三是组织社会评议工作有所欠缺,接受社会监督程度不够

2.整改情况。是抓好业务培训。针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强社会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