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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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抚区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力的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结合实际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落实情况 新抚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抚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抚政办公开〔2019〕9号)文件精神,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了《新抚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培训,并加强考核、常抓不懈,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部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9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1条,其他信息486条。 2.政府信息公开类别。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类别: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策解读、机构设置和职能、行政许可和处罚、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扶贫、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为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2019年,我区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公共资源、社会公益、污染防治、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信息537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区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职、申请渠道畅通,设立了A、B岗,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登记、备案、归档台帐健全。对申请人所需信息,采取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答复书中明示救济渠道和能够区分文书的编号。 2019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严格按照申请“流程办理”,予以明确答复,答复率100%。 2019年,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7件。其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内2件,均已受理,维持结果。剩余5件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内,我区未受理,并向提请人出具未受理告知书。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区积极开展公文属性认定制度建设,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明确标注了“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作出了明确标注。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查,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外传。 (五)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工作。一是集约化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区政府门户网站已申请纳入市集约化平台运行。二是开设整合:按照市政府“一个县区一个网站”的要求进行整合,确保全区只有一个网站。三是功能实现:推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8890”等系统应用前端入口向政府门户网站整合,逐步实现平台间的统一身份认证,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网上服务。 2.政务新媒体工作。一是矩阵建设:以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新媒体为龙头,实现整体联动、集体发声。二是功能实现:发挥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工作。 3.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坚持每月自查,确保在内容建设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及时更新,国徽使用规范,不存在空白栏目、错误链接、问题地图等情况。 (六)监督保障 1.加强领导和保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在政府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强经费保障。 2.加强考核监督。区政府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开展政务公开专项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及时、规范。 3.抓好《条例》落实。5月15日,全区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并组织深入学习《条例》,准确掌握新条例规定,依法开展工作。 4.做好日常工作。落实今年工作安排的同时,做好往年工作的延续,尤其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的衔接。创新公开工作,提升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仍需增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涉及面广、涵盖事项多,公开事项、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需进一步规范;三是组织社会评议工作有所欠缺,接受社会监督程度不够。 2.整改情况。一是抓好业务培训。针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强社会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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