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及标准
浏览:14304次'时间:2012年5月3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标准:《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发现其生育行为时的计征标准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城镇居民的,以所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标准;属于农村村民的以所在县农村村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标准,具体缴纳标准按照第四十五条(一)至(六)款规定执行。
    2011年抚顺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69元
    2011年新抚区农民人均纯收入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