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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8159次'时间:2020年1月6日
新抚区财政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区财政局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继续执行《条例》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改革发展,切实发挥财政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公开情况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信息安全、备案登记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加强考核,强化监督,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财政信息的上报及民心网诉求件的跟踪督办,并做好登记、核实,催办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培训。我局多次召开信息联系员培训会议,专门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民心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行宣传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为人民服务意识。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三、载体建设情况 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我局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府网站公开财政信息,宣传财政政策的落实情况,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同时,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将相关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范围和途径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今后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