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抚区委办公室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副总河长、河长及河长分工的通知
浏览:19986次'时间:2019年10月18日
新委办发〔2019〕107号
中共新抚区委办公室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副总河长、河长及河长分工的通知
各乡街、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胜利经济开发区各职能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及领导变动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河长制”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及河长分工通知如下。 一、总河长、副总河长 区级总河长由区委书记、胜利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吴建波和区委副书记、区长陆波担任;副总河长由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晨和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姚伟担任。 二、河(段)长 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晨担任杨柏人工河(新抚区段)河长。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姚伟担任郎士河河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吴云龙担任古城子河(新抚区段)河长。 副区长栾航担任海新河(新抚区段)河长。 副区长李春明担任浑河(榆林明渠)河长。 副区长刘晓东担任浑河(新抚区段)河长。 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高永宏担任千金河(含南花园湖)河长。 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高岩担任荒地河(路家河)河长。 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中共新抚区委办公室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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