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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省《整改方案》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浏览:12509次'时间:2020年5月18日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二:2013年、2014年省委常委会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议题。2015年5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认识不断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上投入精力有限,统筹协调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

二、整改目标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三、整改措施

1.全区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向党中央对标看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论断新思想引导全区党员干部提升生态文明素质,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投身建设美丽新抚。

2.区委、区政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及时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落实。

3.建立督办机制,督促全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4.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及《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以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回访调研报告〉上重要批示精神具体措施》任务分解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工作举措和序时目标,确保将各项监督检查及执纪问责任务压实压细、落实到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组织全区干部开展在线学习。2017年,开设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实施生态环境统一监管》等一系列课程;在2019年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中开设了《发展循环经济应对环境挑战》环保专题课程;在2020年的优秀年轻干部培训计划中开设《论打赢“三大攻坚战”》课程。通过上述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增强年轻干部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提升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的能力。

2.将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按时听取环境保护整改情况汇报,并将环保工作列入区委常委会研究议题,定期研判调度,全力推进整改。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定期研究环保工作,2017年8月至今,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环保工作30次,其中区委常委会议15次,政府常务会议15次,有力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3.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浑河流域综合治理等相关内容纳入我区“重强抓”专项行动,并作为部门评优、领导业绩和绩效奖励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设定指标任务为9项,底线保障任务2项,共计32分;纳入街道绩效考核体系“重强抓”指标任务为1项,底线保障2项,共计40分;纳入千金乡绩效考核体系,其中“重强抓”指标任务1项,底线保障任务2项,共计40分。各乡街、各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整改到位。一是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各项问题保质整改到位。二是严控秸秆焚烧,落实秸秆禁烧网络管控责任。持续巩固千金乡小地板、小木炭加工企业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全力做好重污染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制定《新抚区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重污染天气有效应对。三是严控烟尘污染,重点加强工地、料场堆场和道路扬尘整治,制定《开展2019年新抚区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效防控我区环境空气污染。四是狠抓河流污染治理,发挥“河长制”常态化管理机制功能作用,以消除劣V类水体为目标,各河长加强日常巡河次数,发现问题,立整立改,推进区内河流水质问题得到解决。五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农村污水污染治理,制定《新抚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对18家畜禽养殖户完成防水、防渗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新抚区畜禽禁养区补充划定。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千金乡垃圾减量分类,“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4.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责任落实。区纪委监委、区政法委、区委督查办、区营商局、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共同成立专项整治指导组,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组织部领导为副组长,开展“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城乡环境建设工作不到位问题”以及“西露天矿及周边采沉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区委分管常委专项调度,指导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各专项组督导检查等多种形式,对照考核评估标准、任务分解表,细化问题清单,完善整改台账,明确验收标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有成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

受理部门 :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8289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新华大街28号

 

        新抚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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