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专题专栏 >>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抚顺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三批
2022年3月31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举报人情况(选填) |
1 | LN2020LD0826FS45 | 万达小区与新天地小区之间的铁轨,未建设任何隔离设施,每天夜间有火车经过,产生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属实。 经查,抚顺万达广场项目位于新抚区站前地区,东一路以北,浑河南路以南,中央大街以东,东三街以西,由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经2010年第六次市国土资源管理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抚顺市规划院编制该地块控详规划时,规划建筑间距执行《抚顺市建筑间距管理办法》,要求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不小于30米。规划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满足《辽宁省城市铁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市政府于2010年11月核发了《关于站前东一路北等地块控详规划的批复》(抚政〔2010〕231号)。该项目各项指标符合控规要求,于2011年7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分别于2011年8月、2011年12、2012年3月、2015年6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现已建成并分别于2013年7月、2013年9月、2013年12月、2014年4月、2014年8月、2016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2011年5月,受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委托,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了《抚顺万达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于2011年5月30日完成了关于抚顺万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工作(抚环审〔2011〕30号),该项目审批时,其南侧轻轨已经建成,因此,为降低轻轨对万达居民楼的影响,审批要求万达临轻轨一侧的住宅需安装隔声窗,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2021年5月1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5楼、10楼、15楼住户,火车经过时进行室内昼间夜间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在标准限值以内,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但经实际体验,噪音和震动仍会对沿线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该案已办结。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机务部表示,铁路部门将落实好限制鸣笛措施;抚顺市环保部门定期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进行噪声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研判;三是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 无 | |
2 | LN2020LD0827FS03 | 万达小区与新天地小区之间的铁轨,未建设任何隔离设施,每天夜间有火车经过,产生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休息。(27日共5个电话举报此问题)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属实。 经查,抚顺万达广场项目位于新抚区站前地区,东一路以北,浑河南路以南,中央大街以东,东三街以西,由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经2010年第六次市国土资源管理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抚顺市规划院编制该地块控详规划时,规划建筑间距执行《抚顺市建筑间距管理办法》,要求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不小于30米。规划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满足《辽宁省城市铁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市政府于2010年11月核发了《关于站前东一路北等地块控详规划的批复》(抚政〔2010〕231号)。该项目各项指标符合控规要求,于2011年7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分别于2011年8月、2011年12、2012年3月、2015年6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现已建成并分别于2013年7月、2013年9月、2013年12月、2014年4月、2014年8月、2016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2011年5月,受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委托,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了《抚顺万达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于2011年5月30日完成了关于抚顺万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工作(抚环审〔2011〕30号),该项目审批时,其南侧轻轨已经建成,因此,为降低轻轨对万达居民楼的影响,审批要求万达临轻轨一侧的住宅需安装隔声窗,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2021年5月1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5楼、10楼、15楼住户,火车经过时进行室内昼间夜间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在标准限值以内,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但经实际体验,噪音和震动仍会对沿线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该案已办结。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机务部表示,铁路部门将落实好限制鸣笛措施;抚顺市环保部门定期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进行噪声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研判;三是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 无 | |
3 | LN2020LD0828FS01 | 万达小区与新天地小区之间的铁轨,未建设任何隔离设施,每天夜间有火车经过,产生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休息。(8月28日共2个举报电话反映此问题)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属实。 经查,抚顺万达广场项目位于新抚区站前地区,东一路以北,浑河南路以南,中央大街以东,东三街以西,由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经2010年第六次市国土资源管理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抚顺市规划院编制该地块控详规划时,规划建筑间距执行《抚顺市建筑间距管理办法》,要求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不小于30米。规划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满足《辽宁省城市铁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市政府于2010年11月核发了《关于站前东一路北等地块控详规划的批复》(抚政〔2010〕231号)。该项目各项指标符合控规要求,于2011年7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分别于2011年8月、2011年12、2012年3月、2015年6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现已建成并分别于2013年7月、2013年9月、2013年12月、2014年4月、2014年8月、2016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2011年5月,受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委托,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了《抚顺万达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于2011年5月30日完成了关于抚顺万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工作(抚环审〔2011〕30号),该项目审批时,其南侧轻轨已经建成,因此,为降低轻轨对万达居民楼的影响,审批要求万达临轻轨一侧的住宅需安装隔声窗,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2021年5月1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5楼、10楼、15楼住户,火车经过时进行室内昼间夜间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在标准限值以内,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但经实际体验,噪音和震动仍会对沿线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该案已办结。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机务部表示,铁路部门将落实好限制鸣笛措施;抚顺市环保部门定期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进行噪声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研判;三是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 无 | |
4 | LN2020LD0831FS06 | 万达小区与新天地小区之间的铁轨,未建设任何隔离设施,每天夜间有火车经过,产生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休息。(8月31日有5个电话举报此问题)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属实。 经查,抚顺万达广场项目位于新抚区站前地区,东一路以北,浑河南路以南,中央大街以东,东三街以西,由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经2010年第六次市国土资源管理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抚顺市规划院编制该地块控详规划时,规划建筑间距执行《抚顺市建筑间距管理办法》,要求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不小于30米。规划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满足《辽宁省城市铁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市政府于2010年11月核发了《关于站前东一路北等地块控详规划的批复》(抚政〔2010〕231号)。该项目各项指标符合控规要求,于2011年7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分别于2011年8月、2011年12、2012年3月、2015年6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现已建成并分别于2013年7月、2013年9月、2013年12月、2014年4月、2014年8月、2016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2011年5月,受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委托,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了《抚顺万达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于2011年5月30日完成了关于抚顺万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工作(抚环审〔2011〕30号),该项目审批时,其南侧轻轨已经建成,因此,为降低轻轨对万达居民楼的影响,审批要求万达临轻轨一侧的住宅需安装隔声窗,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2021年5月1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5楼、10楼、15楼住户,火车经过时进行室内昼间夜间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在标准限值以内,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但经实际体验,噪音和震动仍会对沿线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该案已办结。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机务部表示,铁路部门将落实好限制鸣笛措施;抚顺市环保部门定期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进行噪声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研判;三是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 无 | |
5 | LN2020LD0901FS01 | 万达小区与新天地小区之间的铁轨,未建设任何隔离设施,每天夜间有火车经过,产生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休息。(9月1日共3个电话举报此问题)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属实。 经查,抚顺万达广场项目位于新抚区站前地区,东一路以北,浑河南路以南,中央大街以东,东三街以西,由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经2010年第六次市国土资源管理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抚顺市规划院编制该地块控详规划时,规划建筑间距执行《抚顺市建筑间距管理办法》,要求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不小于30米。规划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满足《辽宁省城市铁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市政府于2010年11月核发了《关于站前东一路北等地块控详规划的批复》(抚政〔2010〕231号)。该项目各项指标符合控规要求,于2011年7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分别于2011年8月、2011年12、2012年3月、2015年6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现已建成并分别于2013年7月、2013年9月、2013年12月、2014年4月、2014年8月、2016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2011年5月,受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委托,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了《抚顺万达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于2011年5月30日完成了关于抚顺万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工作(抚环审〔2011〕30号),该项目审批时,其南侧轻轨已经建成,因此,为降低轻轨对万达居民楼的影响,审批要求万达临轻轨一侧的住宅需安装隔声窗,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2021年5月1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5楼、10楼、15楼住户,火车经过时进行室内昼间夜间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在标准限值以内,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但经实际体验,噪音和震动仍会对沿线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该案已办结。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机务部表示,铁路部门将落实好限制鸣笛措施;抚顺市环保部门定期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进行噪声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研判;三是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 无 | |
6 | LN2020LD0902FS10 | 万达小区住宅楼距离铁路较近,北侧没有隔音设施,近期特别是夜间火车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安装隔音设施。(9月2日共2个电话举报此问题)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属实。 经查,抚顺万达广场项目位于新抚区站前地区,东一路以北,浑河南路以南,中央大街以东,东三街以西,由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经2010年第六次市国土资源管理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抚顺市规划院编制该地块控详规划时,规划建筑间距执行《抚顺市建筑间距管理办法》,要求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不小于30米。规划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满足《辽宁省城市铁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市政府于2010年11月核发了《关于站前东一路北等地块控详规划的批复》(抚政〔2010〕231号)。该项目各项指标符合控规要求,于2011年7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分别于2011年8月、2011年12、2012年3月、2015年6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现已建成并分别于2013年7月、2013年9月、2013年12月、2014年4月、2014年8月、2016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2011年5月,受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委托,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了《抚顺万达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于2011年5月30日完成了关于抚顺万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工作(抚环审〔2011〕30号),该项目审批时,其南侧轻轨已经建成,因此,为降低轻轨对万达居民楼的影响,审批要求万达临轻轨一侧的住宅需安装隔声窗,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2021年5月1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5楼、10楼、15楼住户,火车经过时进行室内昼间夜间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在标准限值以内,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但经实际体验,噪音和震动仍会对沿线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该案已办结。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机务部表示,铁路部门将落实好限制鸣笛措施;抚顺市环保部门定期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进行噪声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研判;三是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 无 | |
7 | LN2020LD0903FS02 | 万达小区住宅楼距离铁路较近,北侧没有隔音设施,近期特别是夜间火车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安装隔音设施。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属实。 经查,抚顺万达广场项目位于新抚区站前地区,东一路以北,浑河南路以南,中央大街以东,东三街以西,由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经2010年第六次市国土资源管理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抚顺市规划院编制该地块控详规划时,规划建筑间距执行《抚顺市建筑间距管理办法》,要求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不小于30米。规划建筑退沈抚轨道交通线距离满足《辽宁省城市铁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市政府于2010年11月核发了《关于站前东一路北等地块控详规划的批复》(抚政〔2010〕231号)。该项目各项指标符合控规要求,于2011年7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分别于2011年8月、2011年12、2012年3月、2015年6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现已建成并分别于2013年7月、2013年9月、2013年12月、2014年4月、2014年8月、2016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2011年5月,受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委托,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了《抚顺万达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于2011年5月30日完成了关于抚顺万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工作(抚环审〔2011〕30号),该项目审批时,其南侧轻轨已经建成,因此,为降低轻轨对万达居民楼的影响,审批要求万达临轻轨一侧的住宅需安装隔声窗,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2021年5月1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5楼、10楼、15楼住户,火车经过时进行室内昼间夜间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在标准限值以内,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但经实际体验,噪音和震动仍会对沿线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该案已办结。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机务部表示,铁路部门将落实好限制鸣笛措施;抚顺市环保部门定期对万达临近轻轨一侧进行噪声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研判;三是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 无 | |
8 | LN2020LD0904FS02 | 南台41方块3号楼附近有一变压器距离居民过近,辐射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且噪声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抚顺市相关部门反映过,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经调查了解,该变压器为抚顺市东洲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2020年9月16日,新抚供电公司分别于上午10时与晚间21时分别对该变压器噪声进行测量,结果分别为41.8dB、39.5dB,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油浸式非晶合金铁芯配电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规定的最小61dB要求,未超过规定数值,符合变压器运行噪音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根据《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规定:10千伏的电器设备离建筑物距离最少为3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规定:当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安装油浸变压器,且变压器外廓与生产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小于5m时,油量小于或等于1000kg时,变压器总高度加3m及外廓两侧各加1.5m的范围内不得有门、窗或通风孔。 经调查了解,该变压器为10千伏油浸式变压器,油量小于1000kg,且变压器距离居民楼最近距离为4.5米,安装位置符合相关规定。 | 部分 属实 | 该案已办结。 案件反映变压器已迁移。目前,南台41方块3号楼附近现已无变压器,经过工作人员巡查,现已无噪声扰民现象。今后,工作人员和社区人员将持续关注该小区噪音、辐射扰民工作,如发现立即协调新抚供电部门,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 无 | |
9 | LN2020LX0908FS25 | 公安楼常年下水堵塞,返脏水,异味扰民,无人处理。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属实。 新抚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到公安楼现场查看下水井情况,确有个别下水井存在堵塞现象。 | 属实 | 该案已办结。新抚区住建部门已与金盾公司联合对该小区下水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下水井进行清理。目前,下水管道皆已疏通。下一步,将对该区域加强管理,如发生下水堵塞等情况发生,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进行处理。 | 无 | |
10 | LN2020LD0901FS25 | 2018年8月,工程队更换自来水管线时,把原军分区教导队家属院的两个30平的小花园变成两个9平的花坛,并毁坏小树500余株,压成板油马路,破坏了小区的生态环境。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经调查,该小区更换自来水管线为“三供一业”改造项目内容之一,改造工程得到了辖区居民的广泛赞同。因花园与树木影响管线施工,遂将树木进行砍伐,且该花园为小区内部分居民利用公共用地开辟的“小开荒”。为给小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缓解小区内部停车难问题,后对小区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并施划停车泊位 | 部分属实 | 该案已办结。新抚区将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有疑惑的居民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联合园林做好小区内绿化工在;联合环卫加强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治;联合执法队员监督违建和小开荒问题。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 无 | |
11 | LN2020LD0827FS12 | 亿安集团向千金乡鱼塘周边倾倒大量残土,污染水体,影响鱼塘正常养鱼。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案件反映鱼塘为村民个人所有,倾倒残土实为该村民为种植经济作物,欲将鱼塘填埋恢复为耕地所回填的种植土壤,未对其所有的鱼塘水体造成污染及对养鱼造成影响。同时,亿安集团也从未向该鱼塘倾倒残土。目前,该鱼塘所有人已放弃恢复耕地行为。 | 不属实 | 该案已办结。千金乡政府将加强对该区域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残土垃圾倾倒行为。 | 无 | |
12 | LN2020LD0827FS15 | 四五年来,有人在天鹅湖南侧开垦耕地20余亩,化肥农药污染天鹅湖水体。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天鹅湖南侧因该公园未修建完成,存在周围群众违规小开荒种植玉米、青菜等农作物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该案已办结。现已将该地区小开荒的种植物进行清理,并悬挂横幅、警示牌、围挡等,加强宣传教育。在春耕前,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综合执法,加强日常监管,严禁开荒耕地。下一步,将对该区域进行绿化修复。 | 无 | |
13 | LN2020LD0901FS04 | 四五年来,有人在天鹅湖南侧开垦耕地20余亩,化肥农药污染天鹅湖水体。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天鹅湖南侧因该公园未修建完成,存在周围群众违规小开荒种植玉米、青菜等农作物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该案已办结。现已将该地区小开荒的种植物进行清理,并悬挂横幅、警示牌、围挡等,加强宣传教育。在春耕前,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综合执法,加强日常监管,严禁开荒耕地。下一步,将对该区域进行绿化修复。 | 无 | |
14 | LN2020LD0902FS06 | 四五年来,有人在天鹅湖南侧开垦耕地20余亩,化肥农药污染天鹅湖水体。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天鹅湖南侧因该公园未修建完成,存在周围群众违规小开荒种植玉米、青菜等农作物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该案已办结。现已将该地区小开荒的种植物进行清理,并悬挂横幅、警示牌、围挡等,加强宣传教育。在春耕前,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综合执法,加强日常监管,严禁开荒耕地。下一步,将对该区域进行绿化修复。 | 无 | |
15 | LN2020LD0904FS28 | 四五年来,有人在天鹅湖南侧开垦耕地20余亩,化肥农药污染天鹅湖水体。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天鹅湖南侧因该公园未修建完成,存在周围群众违规小开荒种植玉米、青菜等农作物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该案已办结。现已将该地区小开荒的种植物进行清理,并悬挂横幅、警示牌、围挡等,加强宣传教育。在春耕前,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综合执法,加强日常监管,严禁开荒耕地。下一步,将对该区域进行绿化修复。 | 无 | |
16 | LN2020LX0907FS24 | 四五年来,有人在天鹅湖南侧开垦耕地20余亩,化肥农药污染天鹅湖水体。 | 新抚区 |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天鹅湖南侧因该公园未修建完成,存在周围群众违规小开荒种植玉米、青菜等农作物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该案已办结。现已将该地区小开荒的种植物进行清理,并悬挂横幅、警示牌、围挡等,加强宣传教育。在春耕前,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综合执法,加强日常监管,严禁开荒耕地。下一步,将对该区域进行绿化修复。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新新抚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9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新抚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2862157
邮寄地址: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路3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