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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人员管理 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浏览:2374次'时间:2017年6月19日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2017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抚政法发〔2017〕11号)的要求,新抚区法制办在全区执法部门中组织完成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人员的报名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新抚区政府法制办下发了《关于组织2017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新政法办发〔2017〕2号),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强调,并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从而避免因时间紧、任务重而错报、漏报报名人员信息。截至目前,完成全区197名报名参加此次考试人员初审工作。
下一步,区政府法制办将做好通过初审人员的培训与考试工作,继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为优化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发挥更大的作用。
来源:区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