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第7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
河道管理仍有差距,部分河段未开展巡河工作,河道垃圾未及时清理。2020年以来,东洲区章党镇、抚顺县上马镇等部分乡镇河长没能按要求开展巡河工作,无巡河记录。海新河、苏子河、鲍家河等河道垃圾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完成海新河两侧及河道清理整治工作
三、整改措施
贯彻落实河长制,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巡河,加强河道两侧及河道内环境监管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清理,确保辖区内河道周边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21年各涉河乡街共出动人员近538人次、出动工程机械5台次、出动运输车辆28台次、出动宣传车辆1台次、累计清理垃圾方量54.5立方米。
2022年各涉河乡街共出动人员1448人次、出动工程机械50台次、出动运输车辆302台次、出动宣传车辆22辆,张贴通告170张、发放传单1350张、累计清理垃圾方量3282.95立方米。
2023年上半年,各级河长共巡河985次,解决巡河中发现问题46个。各涉河乡街“清四乱”及清理垃圾行动共出动人员近759人次、出动工程机械37台次、出动运输车辆65台次、出动宣传车辆7台次、张贴通告93张、发放传单520张、累计清理垃圾方量1738.5立方米,投入资金13.64万元。
(二)河长巡河基本情况
2021年度,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61次,发现问题61个,解决问题61个;乡级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203次,发现问题3个,解决问题3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1782次,发现问题37个,解决问题37个。
2022年度,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43次,发现问题43个,解决问题43个;乡级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169次,发现问题5个,解决问题5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1784次,发现问题39个,解决问题39个。
2023年上半年,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34次,发现问题34个,解决问题34个;乡级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83次,发现问题4个,解决问题4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868次,发现问题8个,解决问题8个。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1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