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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抚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新抚区司法局浏览:1831次'时间:2024年3月13日

         2023年,新抚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抚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动政府职能优化转变

1.加强调研分析,谋划推动机构改革。深入开展乡街及执法队伍运行情况调研,深刻总结分析机构运行存在问题,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工作思路,优化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动事业单位机构职能人员融合,全面开展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2.完善权责清单,推动部门规范履职尽责。动态调整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管理,严格执行编制、调整、公开、实施等环节工作程序,以“一乡一单”+“一街一单”方式,进一步理清权责边界,及时调整权责事项,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3.强化制度建设,抓实抓细清单化管理。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统筹全区有关部门及时动态调整清单,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素内容,严肃清查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等违法违规问题,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制定并公布《抚顺市新抚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红线;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审核项目产业类型,对目录中未禁止的产业类型,做到即到即办即结。

4.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便民便企服务。以便民利企、放管结合原则,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认真研究市下发的《辽宁省向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根据实际及时反馈结果;建设完善“政企直通车”服务,成立“企服通”专职队伍,点对点切实帮助片片佳、沈阳绿洲、波河食品厂推进项目审批。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服务更加全面。严格对照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公共服务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夯实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成果,首次将发放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纳入工改系统,发放电子证照,全年核发施工许可证26件;开展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审批工作,全年共办结社会投资项目备案21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实现工程审批系统区级100%全覆盖。

2.服务更加方便。梳理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实现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全面加强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一窗式”服务;持续推进线上“一网通办”,通过“预约办”“延时办”“邮寄”等一系列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3.服务更加规范。“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为主旨,按照“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工作准则,制发《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切实做到“规矩服务、清白办事、公正用权”的审批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相关制度,积极做好咨询引导服务。依托一体化平台,在各便民服务中心(站)公开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实现政务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

(三)有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层级监督,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等工作,2023年全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为2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实现全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查询。积极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的作用,全年把关协议等重大事项34件次。围绕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等事项,积极推进项目审计,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0个。

(四)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制定2023年全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编制或明确“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强制”四项清单,全区12个部门明确清单适用事项;三是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1个部门执法事项清单存在更新调整,全区现有1296项执法事项。四是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案卷评查等载体,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能力和水平。

2.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市要求,及时更新“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全面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定工作。

3.深化专项领域执法。一是不断提高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昆仑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的意见》,形成行政与刑事案件移交、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检验鉴定等工作的闭环管理,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体系。二是不断提高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对重点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开展日常工作流程和台账以及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存及传输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有效整改,确保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切实提高个人信息合规管理水平。三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抚顺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积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与公诉机关建立紧密日常联络工作机制,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适当提前介入,进一步完善程序证据,确保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标准。2023年共计移送司法机关7人。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的工作要求,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今年以来,将1起销售伪劣产品案、2起污染环境案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办理反向衔接案件1件,发出检察意见1件。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消防、应急、武装部、教育、住建、卫健等部门组成的269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22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特别是在汛期等关键时段,每天安排副区级领导带班,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队伍“拉得出、用得上、能战斗”。二是强化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按照“应急措施具体、处置程序简明、具有可操作性”的原则,以实现应急能力综合提升为目标,对16份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各乡街结合实际制定季节性灾害现场处置方案,形成覆盖全区的应急工作体系。三是强化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各部门完善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案,建立健全了风险源头预防管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规范了各类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流程,细化了应急响应处置措施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了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强化应急领域执法检查。持续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全年共完成执法计划107次,检查企业47家,检查隐患307处,整改完成307处,合格率百分之百。

(六)全面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全区坚持以诚信建设为先导,在招商工作中对合规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优先享受扶持政策,让企业切实得到实惠;有效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清欠工作,无分歧欠款化解率达到100%;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通过签订《信用承诺书》,按期还款等措施,解除区自然资源中心“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开展信用监测评价工作,及时对上一年度全市政务诚信监测评价结果进行通报,不断加快城市信用环境建设;受理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4件,全部执行完毕;全区不存在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公示制度,完全做到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不断强化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新抚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四级平台”建设和“所所联动”精神,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区聘任90名优秀同志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有效充实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以早介入、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早化解为要领,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优势,对于排查出存在矛盾纠纷、苗头隐患问题,积极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讲清法律政策,做到源头控制和化解,将信访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2023年,新抚区各级调委会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29件,调处成功829件,调处成功率100%。公安机关以夯实平安建设为目标基础,认真分析各类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警情,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00余起,及时消除了治安风险隐患,实现源头综合治理。

2.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工作理念,不断巩固和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成果,全区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5件,较上一年增长2.7倍,充分发挥了复议机关的内部纠错功能,行政复议影响力明显增强。

3.以加强诉讼形成对依法行政的积极促进作用。定期对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败诉案件情况及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区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积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全年行政公益诉讼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件,均被采纳,检察建议书面反馈率达到100%。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提升普法质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八五”普法任务落实,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矛盾化解、以案释法、观看庭审现场直播等工作,联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宣讲”等主题活动10场。

(八)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持续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3年全区党员干部安排意见》,全区两级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已累计126场次;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文化活动,有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48个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工作,按照要求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多措并举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高位推动各项专项监督行动举措落地见效。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点领域供给还有不足,表现在法治工作人员短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部分执法人员队伍缺少专业技术人才;行政执法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执行还不到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还有待持续深化等问题。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新抚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抚顺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角度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夯实法治基础,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法治思维融入全面振兴三年行动之中。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召开区委常委会、法治建设委员会等会议3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首要议题,全年累计研究法治建设议题8项。深入开展新抚区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19件法治实事回应百姓关切,解决“急难愁盼”,包保华山园区法治重点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解决企业红线占压、手续办理路径等问题,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对上争取债券资金4000万元,取得了实在成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新抚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为建设法治新抚贡献法治保障。一是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全领域。二是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规定,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是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制清单,深入实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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