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急下缓、责任压力传导不畅,执行力偏弱。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考核机制,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三、整改措施
1.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按照6月底前出台市、县(区)两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把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区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3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电 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