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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抚区千金乡财政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
文件号:新政发〔2018〕8号    成文日期:2018-7-31 9:29:00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18〕8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抚区千金乡财政体制

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全面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辽委办发2018〕14号),《关于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意见》(辽委办发2017〕91号),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辽政发[2018]11号)文件及《关于贯彻落实乡镇新增财力全部留用政策具体操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预2018222号)文件要求,落实2018年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理顺区、乡两级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提高乡级财政保障能力,充分调动千金乡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现就新抚区千金乡财政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做进一步完善。

一、指导思想

加快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税收激励奖补机制,积极培养财源,确保财政税收的稳定增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证支出重点,巩固基层政权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千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分级管理,财权分级管理,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坚持核定收支、定额上解(补助)、自求平衡;坚持统筹发展,超收分成、责权利相结合;坚持尊重历史、考虑现实、适度倾斜。实行“划分收入、核定收支;保障基本、定额上解(补助);超收分成、自求平衡”的乡财政管理体制。

三、主要内容

(一)实行区、乡财政“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

千金乡作为一级政府,设置独立乡级国库,由乡财政所负责自己乡级收入核算,管理乡级国库。

(二)区、乡实行分税制财政制度

乡地域内企业(不含页岩油厂、化工厂和南环产业园)的税收全部入乡级国库。税种入库比例:增值税50%、企业(个人)所得税40%、其他税种100%。南环产业园的税收自2019年开始按区级实得财力的35%划拨乡财政。

非税收入:乡级非税收入全部入乡库。

(三)财力上解比例

上解省:按入乡库增值税、企业(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的34.8%上解:

上解市:按入乡库全部税收的26.9%上解:

上解区:入乡库的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年底结算时全部上解胜利经济开发区财政。

(四)建立健全乡预算管理职能

千金乡根据自身财力独立编制预算,由乡人大审批,全年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改变“预算共编,收支统管”的现行管理体制,恢复乡财政预算管理职能,乡政府有预算资金使用权、审批权、财务核算权,乡政府预算资金经乡级人代会审议通过,乡政府即拥有资金的支配权、使用权和审批权,通过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和政府财政资金的权属关系,保持财政资金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在不改变乡政府事权与财权关系的情况下,激发千金乡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五)合理界定区、乡事权范围及支出责任,健全区、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千金乡教育支出部分由胜利经济开发区承担,每年支出约1500万元。民生和运转支出分三年过渡:第一年胜利经济开发区保障全部民生和运转支出;第二年胜利经济开发区只保民生支出,不承担运转支出;第三年民生和运转支出全部由千金乡独自承担,村级转移支付由胜利经济开发区承担。千金乡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由此引发的费用由千金乡承担。

四、乡财力绩效管理

建立健全收支管理机制,债务锁定机制,理顺财政资金渠道,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一)明确权限,强化责任,千金乡应严格按照划定的收入范围或级次入库,不得挖区级收入,税务部门不得将区级收入划归乡级收入。

(二)加强协调,完善机制,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办、新抚区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协调顺畅的财税运行机制,并对千金乡各项税收入库级次、入库额进行认真核定。

(三)乡财力使用规定,千金乡绩效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管理,不得随意变动,不得自行举债及出现新增债务,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监督,对违规使用资金、违规举债的要追究经济责任、纪律责任。

五、为乡招商引资、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1.鼓励千金乡招商引资和培育后续财源,从2018年1月1日起,由千金乡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落地产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净收益部分,积极向市政府争取返还,并返还给千金乡,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2.从2018年1月1日起,由千金乡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产生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积极向市政府争取返还,并返还给千金乡,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3.从2018年1月1日起,由千金乡招商引资落地形成的税收,全部归千金乡。

4.从2018年起,3年内千金乡新增的财力全部留给千金乡,3年后再视情况制定继续激励政策。

5.2018年起实行新体制的千金乡财政收入基数。基数为千金乡2015年至2017年三年财政收入的平均数做为基数。

六、工作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千金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千金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长:区长,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员:区编委办主任

        区财政局局长

        区人社局局长

        区审计局局长

        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办主任

        千金乡党委书记

        千金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千金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千金乡政府乡长担任。

(二)强化考核

每年区政府下达千金乡的财政收入任务报区绩效办,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千金乡的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18年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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