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关于对辽宁东方食尚生态农场有限公司“8.3”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文件号:新政发〔2017〕17号 成文日期:2017-10-25 10:35:00
新政发〔2017〕17号
关于对辽宁东方食尚生态农场有限公司“8.3”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新抚区安委会: 你委上报的关于《辽宁东方食尚生态农场有限公司“8.3”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依据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中对事故性质的认定、事故原因的分析及提出的防范措施。 二、同意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 三、请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事故调查报告。 特此批复。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