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政办发〔2020〕25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优化殡葬管理资源配置,推进集中集约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满足群众安葬需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抚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2020-2025年)》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抚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2020-2025年)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环境整治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营造生态、和谐、文明的殡葬新风,根据辽宁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19〕71号)精神和《抚顺市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抚民发〔2020〕5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新抚区现有1个乡(包含11个村),涉农人口17200人,现有城乡公益性公墓1个。根据现有公益性公墓设施可安葬数量,常住人口千分之七死亡率、现有散坟存量等因素测算,为满足农村群众基本安葬需求,需要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6个。 二、编制原则 一是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村级公益性公墓总体规划要一次完成,重点做好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编制。 二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实事求是选择用地方式,确定建设数量。 三是节地生态,保护资源。村级公益性公墓占地不超过5亩,双人墓位不超过0.8平方米,单人墓位不超过0.5平方米,建设中不推山,不砍树,注重绿化美化。 四是政府主导,公益属性。村级公益性公墓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为主,支持有条件的村自筹部分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捐建,严禁社会资本合资、合建。千金乡政府负责管理,免费或低偿为村民提供安葬服务。 三、具体规划 按上述规划原则,到2025年全区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6个,全部建在新抚区千金乡。(具体规划见表格) 四、工作要求 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治理农村散埋乱葬、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为工作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期,新抚区基本实现村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现提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千金乡人民政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乡主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审批程序。由千金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区民政局根据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提出建设方案,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审,报区政府批准。 (三)规范资金管理。区财政部门要规范做好资金审核拨付、档案管理工作,将本级补助资金纳入预算,足额安排、及时到位,确保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顺利开展。 (四)做好宣传引导。千金乡人民政府要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集中安葬新理念、新风尚。有针对性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消除误解误读和疑虑,防止不实信息传播和恶意炒作,确保社会稳定。 (五)强化督导考核。区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相结合,与农村环境整治相结合,纳入年度督查检查和绩效考核。同时,将加强工作调度,对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迟缓,影响政策落实的地区进行通报。
附件:《新抚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具体规划表》(2020-2025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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