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1〕11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抚区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方案》 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抚区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抚区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喜迎建党100周年。从2021年3月起,贯穿全年,在全区开展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着眼推进城市更新、文明城市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以“治乱、改旧、提质、创模”为重点,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强化市政设施安全性、可靠性,努力实现城乡环境有较大改观、城市品质有较大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关注民生,量力而行。将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的人居环境问题。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少花钱多办事,突出重点,集中攻坚。 2.科学组织,标本兼治。坚持工作标准,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坚持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城乡环境“治改提创”工作。加强源头管控,落实治本措施。及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3.协作联动,社会参与。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注重上下联动与条块结合,各乡街为实施主体,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赢得理解与支持,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行动工作内容 (一)治理脏乱现象 1.深入开展城乡垃圾清洁治理。对城乡道路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越冬垃圾、残冰积雪、道路遗撒、各类卫生杂物等。重点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庭院、医院、学校等内部和周边,商业街区、集贸市场、广场游园、河道河面等重点区域,以及车站站点、绿地、建筑工地、裸露场地等重要点位的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确保无废弃物、无垃圾积存、无残冰积雪、无道路遗撒,水面无漂浮物、绿化带内无杂物、行道树上无悬挂物。同时,还要加强建筑垃圾排放管理和城乡厕所卫生的管理。(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各乡街) 2.全面开展“六乱”治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六乱”治理。治理“乱贴乱画”,清理覆盖小张贴、小广告、乱喷涂,全面杜绝“视觉污染”。治理“乱拉乱挂”,整理或清除非法悬挂、无人管理、破损的条幅标语,确保整洁有序;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治理“乱停乱放”,查处清理各类“僵尸车”,加大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停车秩序。治理“乱搭乱建”,清理拆除道路两侧、居民小区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治理“乱堆乱挖”,查处整治非法挖掘道路、施工无围蔽、随意堆放杂物、污染道路、阻碍交通等现象。治理“乱占乱设”,全面清理非法占用道路、人行步道、城乡结合部的违章露天加工、维修、清洗点。(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 3.加大环卫设施维护消杀力度。对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进行定期消杀与擦洗,对垃圾运输车、垃圾转运台定期消杀和冲洗,并做好消杀记录。对破损严重的环卫设施及时更新和维修,垃圾收集容器摆放有序,周边无泄漏和遗撒,确保环卫设施完好、整洁,符合疫情防控需求。(责任单位: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二)改造老旧设施 1.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2020年7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做好跟踪、收尾工作,2021年4月份复工,力争2021年6月底前竣工。组织实施2021年1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抓紧开展招投标工作,力争4月初开工。坚持“五共理念”,充分考虑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弱电落地等要素,同时,深入学习亦工社区改造经验,争取打造一批标杆工程和示范工程。(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 2.推进城市危房避险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对城市D级危房排查工作,确定为D级危房的必须立即采取避险搬迁措施,并在1年之内拆除危房。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回头看”。推进实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农村其他房屋排查和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屋整治任务,压实责任,挂图作战,建立常态化农房安全巡查监管机制。(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各乡街) (三)提升城市品质 1.加强市政设施安全管理。及时整治区管道路车行道和人行道破损,确保路面平整,对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定期进行冲洗、擦拭。(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2.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提升物业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强化物业合同监管,构建政府指导、协会辅助、业主参与的物业服务体系,加大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等,全面加强物业行业管理。探索红色物业、绿色社区建设模式。强化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打造良好的小区消防安全环境。(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3.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新建市民休闲绿地5处、改造绿地1处。严格遵循以绿化建设为主,根据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差异,采取绿化、硬化相结合方式,做到因地制宜,修建市民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等,努力打造适宜百姓休闲、健身的生态休憩场所。(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创新管理模式 1.充分发挥环卫市场化效能。深化巩固环卫市场化改革成果,严格按照市政府对环境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发挥住建部门协调、城建中心监管、属地街道配合、中联企业清理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彻底清除垃圾死角,提高日常环境卫生整治标准,形成常态化工作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我区环境品质。(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2.研究推进实施“门前三包”。即包净化、包美化、包秩序,着力提升城市自建水平。包净化,即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烟头、纸屑等杂物,及时制止各类破坏环境卫生设施和乱丢乱扔乱倒等不良行为。包美化,即及时清除责任区内建(构)筑物上的张贴喷涂,保持墙体、玻璃幕墙整洁美观。包秩序,即责任区内禁止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停车辆、乱堆乱倒,对散发广告、占卜算命等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新抚区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总体组织、协调、推进、检查和验收工作。 组 长:李春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唐民昇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承满 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千金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的统筹协调、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唐民昇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共同推进开展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 四、实施步骤 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制定方案(3月15日至3月21日)。各责任单位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照行动工作内容,认真开展问题排查,明确任务,研究制定行动方案,梳理问题清单。 第二阶段:广泛发动,组织实施(3月22日至12月10日)。各责任单位要落实好责任主体,对照方案,全面启动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治乱、改旧、提质、创模”工作任务。6月底前完成“治乱”任务,年底前完成“改旧、提质”任务,“创模”任务年底前有实质进展并在较长时期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总结验收(12月11日至12月31日)。在坚持日常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年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督导检查组,集中开展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做综合汇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巩固整治成果,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各乡街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检查职责,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目标导向,严格督查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相关问题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分组检查等形式,组织对各单位日常工作和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量化排名,销号管理。 (三)强化组织,确保质量 在组织实施各项工程任务时,要注重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程质量控制和施工进度控制,切实做到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狠抓工程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达到预期目标。 (四)加大宣传,注重引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梳理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形成工作简报,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广泛宣传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相关政策和取得的成效,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相关要求 各单位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问题整改情况,同时填报《新抚区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月调度表》,首次报送时间为4月2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邮箱xfcjsrk@163.com; 联系人:王德强 联系电话:52656011
附件:《新抚区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月调度表》
附件 新抚区城乡环境“治改提创”行动月调度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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