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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抚区2018年度突发地质灾害 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8〕26号    成文日期:2018-6-6 13:55:00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8〕26号

关于印发《新抚区2018年度突发地质灾害

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抚区2018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

 

此件公开发布


新抚区2018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新抚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西露天矿南、北帮、榆林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预案。

    一、地灾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新抚区政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指挥:新抚区人民政府区长、胜利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陆波

副总指挥:胜利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晨、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春明

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土新抚分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人社局、武装部、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区农发局、胜利开发区城乡建设局、胜利开发区企业服务业局、各街道办事处、千金乡政府及其他区属各职能部门。

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土新抚分局,办公室主任为国土新抚分局局长。

(二)责任分工

1.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主要职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工作。

2.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国土新抚分局)主要职责:贯彻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具体部署;落实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并督促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处置工作;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突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其他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人员撤离疏散工作由地质灾害突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牵头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其中:学校人员疏散由区教育局负责;文化娱乐人员集中场所由区文体局负责;地质灾害发生所在地重要企业、建设工地人员疏散由区安监局负责;居民疏散由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直接负责;

2)治安、交通和通讯维护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城管局等部门参加。其职责为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协调新抚交警大队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抢修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胜利开发区城乡建设局与区城管局参加。其职责为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道路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尽快修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为应急指挥提供应急通讯保障;

4)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由区卫计局牵头,区农发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其职责为负责灾民医疗救治和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协调职责范围内的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5)生活安置与生产自救由区民政局灾区牵头,区人社局、区农发局、地质灾害发生所在地街道或乡政府参加。其职责为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衣、食、住、行等生活安置,做好受灾群众社保安置及理赔等工作,搞好农业生产恢复和抗灾自救等工作;

6)应急资金筹集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参加。其职责为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重大救灾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7)应急物资准备由区应急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其职责为负责应急物资的集中调配、使用。

8)其他未尽事宜,在地质灾害突发过程中,政府各职能部门与相关街道办事处、乡政府按新抚区地灾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部署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二、抢险救灾的组织准备工作

新抚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系新抚区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成部分,各方面准备工作按全区应急办抢险救灾预案做准备,不再另行准备。

    1.人员准备:人员由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政府人员组成,按救灾要求抽调。同时,紧急行动由新抚区武装部集中民兵或预备役人员参加。

    2.救助装备准备:按区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准备。其中,在汛期重点防范期,各街道、乡政府、武装部要准备好必要的救援装备。如:锹、镐、铲车、编织袋等救援物品。

    3.资金准备:按区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准备。区财政局要合理安排资金,做好救灾资金准备,确保随时支取。

    4.生活物资及避险场地、医护设备的准备:按区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准备。尤其是西露天矿南、北帮所涉及的刘山街道、南阳街道、千金街道、新抚街道和榆林沉陷区所涉及的榆林街道,在汛期重点做好生活物资的适度储备、保管,如食品、饮用水、被褥等必需品的准备;同时,区卫计局要做好救护车辆和救护药品的适度准备,区教育局要做好避险人员安置场所(学校操场或教学楼)的准备。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地质灾害等级划分: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地质灾害影响分析及准备:

1.截至目前我区西露天矿南帮仍处于滑移状态,若在汛情或重大地质作用情况下,有可能加剧滑移速度,一旦突发滑坡,将对西露天矿南帮地灾危险区内尚未搬迁仍在生产的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西露天矿南帮管辖区域刘山街道要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组织社区人员加强定期险区排查,并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居民进行全部搬迁,保持前期搬迁成果,彻底杜绝人员回流居住;胜利开发区管委会要安排安全生产职能部门与胜利产业园地灾危险区内的7户企业跟踪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定期对地灾危险区内企业进行安全情况检查,对地灾情况要从安全生产角度落实好避险措施。

    2.我区西露天矿北帮现已部分地点地面变形,目前主要面临南帮失稳冲击的影响,如南帮发生重大突发性滑坡,有可能引发北帮次生灾害和人员重大伤亡。因此,西露天矿北帮相关区域的南阳街道、千金街道、新抚街道、站前街道要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定期巡查,尤其在汛期地灾防范期,加大对北帮坑边住户和企业的巡查力度,落实好相关避险安置措施。

3.榆林街道青年路以南是榆林沉陷区重点避险范围。如在汛期或重大地质作用情况下,受采空区塌陷影响有可能发生地表塌陷等灾情、同时辖区内地裂缝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危及青年路以南企业、商户和村民的安全。因此,榆林街道要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组织万新村、榆林村工作人员加强定期险区排查,尤其在汛期要落实好避险措施。

4.东公园、千金、站前、南花园等街道存在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受地质作用或汛期影响,存在地灾险情、灾情进一步扩大的可能。因此,上述街道要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组织街道和社区人员加强定期险区排查,尤其在汛期要落实好避险措施。

四、地质灾害报告、调查及处理程序

1.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向村委会(社区)或当地街道办事处(乡政府)或国土新抚分局报告;发生重大险情或灾情的情况下,各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后需立即报告新抚区政府(或直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时告知区国土新抚分局。

2.区政府或国土新抚分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核实调查,并以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名义责令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3.按目前地灾应急处置分级方式处理:地灾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4个等级。我区群防群测体系内人员通过手机短信接到气象部门与国土部门联合发布的黄色预警时,各群防群测体系人员要按职责对地质灾害区加强防范;在接到橙色预警时,要立即投入工作岗位进行避险应急处置或抢险救灾工作。

4.在没有任何预警和地灾征兆而地质灾害突发时,当地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各政府职能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立即开展避险行动、抢险救灾工作。

五、发生地质灾害预警信号与应急通讯保障措施

    (一)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由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因此,凡未经市级人民政府授权发布地灾预报的,我区各职能部门及单位均不得擅自发布地灾预报。

    (二)发生地灾险情灾情时,以报警器、农村广播大喇叭、打锣、喊话等方式告知。各乡、街道(村、社区)及报警器所在单位要做好通讯器材的维护;各村要购置锣,并安排专人保管使用,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且电力通讯切断的情况下,以敲锣、喊话等方式为讯号进行避险。

六、相关预案制定

    1.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及安置预案:刘山街道、南阳街道、千金街道、新抚街道、站前街道要围绕西露天矿南、北帮地质滑坡险情,做好人员疏散线路及安置预案;榆林街道要重点围绕青年路以南避险工作制定好人员转移路线及安置预案。

   2.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卫计局、民政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文体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千金乡政府等重点地质灾害处置部门应制定好本单位应急预案。

七、工作要求

    1.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地灾应急处置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部署,安排专人或兼职人员做好此项工作。

2.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如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按批示果断处置,不得贻误或推诿。对地质灾害应急撤离避险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党政纪规定进行追责。

    3.新抚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电话:58583820   

    国土新抚分局分局长     康新   电话号:13841320009

    新抚国土监察大队科员   李鑫   电话号:15904132755

本预案在地灾防治应急处置过程中启动,日常地灾防治工作按《新抚区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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