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8〕11号
关于印发2018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3月15日全区正式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我区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春季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工作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对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陆 波 区长、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姚 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金秀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海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薛 飞 区发改局局长 辛凤华 区财政局局长 唐民昇 区城管局局长 陈 洪 区农发局局长 南亚军 区卫计局局长 孙继龙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业宏 千金乡人民政府乡长人选 徐 昊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孙立宽 区园林处处长 各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各有林单位行政负责人均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发局,主任由陈洪同志兼任。 二、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森防组织要在春季森林防火期前,将本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扑火队伍、值班值宿人员落到实处,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级森防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包保责任,要对今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亲自过问,提前部署,周密安排。要认真执行《抚顺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因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2.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春防期间,千金乡、各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开展全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有效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防火的基本知识、法规、制度,特别是要加大《森林防火条例》和《辽宁省森林防火命令》的宣传力度。宣传教育工作要全时制、全方位地开展,要贯穿春防工作的始终,要突出春耕、“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期的宣传。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林区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爱林护林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 3.加强火源管理,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针对春防的严峻形势和春耕时期野外用火多的特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力度,认真落实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森林高火险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要强化春耕、“清明”、“五一”重点时段及重点区域的火源管理,增加巡护次数和密度,必要时要增派人员,实施死看死守。春防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协调森林公安机关共同组织开展整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严格执法,严肃处理火灾肇事者。 4.完善预案,实现扑救及时 各级森防组织及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扑火预案和响应机制,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面检修和补充各种扑火机具,防火期内全区各级森林消防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确保一旦有火情,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迅速扑灭。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妇女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坚决避免因扑救森林火灾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5.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和报告制度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防组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值班电话随时接听,妥善处置。如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逐级上报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和时限管理制度,向市森防办报告发生的森林火灾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不报现象发生。 6.夯实基础,强化联防 根据我区林权主体多元化的实际情况,要在加强本辖区防扑工作的同时强化联防制度,千金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林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无论谁发现火情,都要在第一时间内积极组织力量,全力扑救。要树立防火有界、扑火无界的一盘棋思想,确保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