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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和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8〕61号    成文日期:2021-12-29 10:40:00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8〕61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和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农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预防和解决政府投资类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出台以下意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贯彻落实。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29

(此件公开发布)


预防和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

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80号)要求,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现出台以下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类工程管理,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解决政府投资类工程欠薪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实现被欠薪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二、责任分工

1.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效利用现有举报投诉平台、监督电话、政府公开电话等举报机制,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在元旦、春节和其他关键时点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对举报投诉和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问题,在法定期限内快办快结,做到欠薪案件限时清零。(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各乡街)

2.切实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作用。努力在第一时间化解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相关部门要协调仲裁机构要继续开辟争议处理“绿色通道”,简化办案程序,改进办案方式,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牵头部门:各政府类工程主管部门;配合部门: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各乡街)

3.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由区住建局牵头,各政府类工程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形成“月报告”制度,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至新抚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政府类工程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不得将农民工工资列入项目保障金,需优先全额支付薪资。(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各政府类工程主管部门;配合部门: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4.全面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健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各政府类工程主管部门)

5.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全面利用新抚区信用体系,实施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与区人社局、教育局、文体局等涉及政府类工程的部门建立信用台账,每月由各相关部门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报送至区发改局,一旦发现欠薪问题,由区发改局联合区法院等相关单位进行失信通报,并上报市信用办。(牵头部门:区法院、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6.严把立项批复关。对政府投资类工程加大项目自身的合理性、可行性、社会风险性的审查力度,落实《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抚政办发[2018]62号)中“项目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时,应提供财政部门出具的落实建设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要求,全面执行资金来源审查机制,对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存在问题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批复。同时,对风险较大,有可能造成欠薪问题的项目,通报工程主管部门,由工程主管部门将项目列入重点跟踪对象,严格监督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各政府类工程主管部门;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7.健全问责倒查机制。政府投资类工程一旦出现农民工欠薪问题,由区纪检审计部门介入,对工程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牵头部门:区纪委、区审计局;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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