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办文件
关于公布新抚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22〕19号 成文日期:2022-7-18 13:32:00
新政办发〔2022〕19号
关于公布新抚区第一批区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有效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载体建设,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经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评审及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王桂兰等3人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新抚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抚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