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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二十四:全省 44 个县(市)中仍有 8 个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染十分严重。有关资料显示,全省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1299 处,堆存垃圾总量达 644 万立方米;大面积水上漂浮垃圾27处、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仅 2017年前 4个月就清运河道垃圾 90多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大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到指定排放场排放垃圾,不乱堆乱放,彻底杜绝出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三、整改措施
制定印发《新抚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新抚区“城市双修”三年行动方案》,并按照三年工作目标,通过政府推动和全民参与等方式,倡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及合理排放的习惯。同时加强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体系。全区各乡街利用广播、自媒体和板报宣传等多种形式,指导居民、村民有序处置排放垃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卫生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二是通过自发制作各类环保公益性条幅和标语,居民环保意识不断提升,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垃圾投放卫生习惯。三是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四级联动机制,对全区的垃圾堆放及排放问题实行网格化对接和管理模式,通过开展检查、清理和集中整治,辖区内的垃圾处置及排放问题得到了显著改善。截至目前,新抚区辖区内未发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7日
受理部门 :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8289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新华大街28号
新抚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